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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评估工作,确保评估效果,进一步提高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海淀区农普办严格按照《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数据评估工作。
第一,组织各乡镇农普办业务骨干集中对住户普查表的预填处与光电录入格数据进行审核、对比,并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为计算差错率,撰写评估报告做好准备。
第二,沟通协调区所有涉农部门,向相关委、办、局传发《关于商请提供农业普查相关数据的函》,请他们提供评估所需的相关数据资料,做好农普数据与部门数据的横向评估工作。
第三,区农普办积极与农调队配合,将普查数据与统计年报资料中相同或相近的指标数据进行对比,观察评估指标增长或减少的幅度,分析其变动幅度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并对存在差异的原因认真进行分析。
目前,海淀区农业普查各项数据评估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海淀区农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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