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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山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经市农普办审核确认批准,于2008年5月5日,正式向社会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农普公报从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农业基本状况和生产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等方面反映全区“三农”信息。发布形式为房山报、房山信息网全文刊登、电视新闻报道。
历时三年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2006年度。主要数据显示:
农业普查共调查全区2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462个行政村,643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常住户15.3万户,常住人口49.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5万人。
全区462个行政村通公路、通电、通电话、能接收电视节目,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的村419个。
农村劳动力总资源36.9万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84.7%。农村从业人员28.3万人,一、二、三产业所占比重为28.7%、26.9%、44.4%。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6.8万人。
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15.6平方米,97.7%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
农村城市化综合实现程度70.25%;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综合实现程度81.83%。
与此同时,着手编印《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分析汇编》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汇编》,向社会公布更详细的普查结果,并进行系列分析。(房山区农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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