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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年末常住人口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发布时间:

   

2016

占比重(%)

年末常住人口  (万人)

2172.9

100.0

 按城乡分:城镇

1879.6

86.5

        乡村

293.3

13.5

 按性别分:男性

1112.7

51.2

        女性

1060.2

48.8

 按年龄组分:0-14

223.8

10.3

          15-59

1600.7

73.7

          60岁及以上

348.4

16.0

           #65岁及以上

230.4

10.6

 

 

年末常住人口调查对象、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调查对象

  人口调查的对象是全市地域范围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口(不包括驻地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

  二、采集渠道

  人口数据来源于年度人口抽样调查,由调查员入户填写调查表,调查既包括家庭户,也包括集体户。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常住人口:是指在本市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不管是否拥有本地户籍,只要经常居住在本地,都属于本地常住人口的范畴。

  分城乡常住人口:是指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地区或乡村地区的人口。城镇范围是指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定的城区和镇区。乡村范围是指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区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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